国内多晶硅遭遇三方联动打压 亟需公平竞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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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晶硅遭遇三方联动打压 亟需公平竞争平台

帖子pvtool » 2013年 3月 13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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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双反不是保护落后,而是要保证全球一流的原料企业有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利润,在进口恶意倾销的情况下获得喘息机会。只有保持技术全球领先、产业规模优势明显,趁机调整结构,优化提升,才能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国内三五家企业,在全球多晶硅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自去年7月,接到国内四大多晶硅企业联名提出对美韩、欧多晶硅“双反”申请后,国家商务部已经对此案进行了正式受理与立案调查,但原本预定在2月20日宣布结果的初裁,因程序尚未走完,时间过于紧张而延后推迟。尽管初裁受阻,作为国内多晶硅产业的龙头企业,保利协鑫董事会主席朱共山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不会停止对美韩、欧多晶硅企业‘双反’调查。”

  “目前多晶硅突击进口还非常严重,我们相信商务部会加快对美韩、欧进行多晶硅‘双反’的裁决,3月份会有结果。”朱共山说,“多晶硅‘双反’不是为了保护落后产能,而是要保护我国基础材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内光伏产业原料的充足供应和市场价格的稳定,理顺国内光伏产业的市场秩序。”

  “我相信,只要不是如此严重的倾销进口压制,给我们两年的时间,国内多晶硅产业就完全能够领跑世界,成为光伏及半导体原料供应的绝对主力。”朱共山说。

  “国内多晶硅遭遇三方联动打压”

  “当前,国内能源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呼声渐高,发展新能源成为其重要途径,相信未来新能源,尤其是光伏产业一定会不负众望,为改善社会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但作为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基础材料业,国内多晶硅产业正在经历着最为严重的,来自美韩、欧三方的联动打压。”

  朱共山说:“太阳能行业发展至今,‘两头在外’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实事求是的讲,国内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仍然受制于‘两头’的制约,并且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尽管在光伏原材料这端,江苏中能已经尽力改变国内光伏产业依赖进口的局面,但情况并不乐观,仍需国家为产业发展搭建一个可以和国际多晶硅巨企抗衡、公平竞争的机会。”

  据记者了解,世界多晶硅市场领域长期被美国的Hemlock、德国的瓦克等几大国际多晶硅寡头垄断,产品供应价格也始终被上述企业操纵。直到2008年,保利协鑫旗下江苏中能的果断进入,这一局面才得以打破。江苏中能为代表的中国硅原料生产企业的出现,不仅迫使当时多晶硅进口价格急速下降,也使得国内“两头”在外的其中‘一头’逐渐得以改观。与此同时,江苏中能也一举凭借6.5万吨的产能坐上全球多晶硅行业头把交椅。但与此同时,上述几家国际多晶硅巨企加大对中国多晶硅低价倾销,企图打压国内刚刚成长起来的多晶硅产业,而近两年以“集国家之力发展产业”为特征的后起之秀韩国多晶硅企业OCI更是强势跟进,加剧了国内多晶硅产业的煎熬程度。目前,国外对中国企业的打压已显现出恶果。超过90%以上的多晶硅企业停产或倒闭,国内多晶硅行业正在全面受敌。

  “只要打击了恶意进口倾销,给国内多晶硅产业两年的喘息时间,以目前成长起来的国内有效产能来看,我们完全有能力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与国外巨企竞争。我们的投资成本,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一点不会比他们差。”朱共山说。

  “加工贸易、走私削弱‘双反’力度”

  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美国、欧洲均将经济复苏的希望寄托于重拾实体经济,即制造业。而新能源行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追求的重要的发展战略方向。任何国家都不会轻言放弃对新能源的发展。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一轮的世界新能源竞赛中,中国光伏行业通过自身的创新与完善,成为国内并不多见的可以和发达国家竞争的一个产业。

  “如果国内多晶硅领域,没有出现江苏中能这样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欧美是不可能将多晶硅价格降下来的。但在国内行业刚刚具有与之抗衡之时,就受到几大全球能源500强的国际巨企的打压,这不是一般企业所能承受的。”朱共山说,“国内提出多晶硅‘双反’申请并不是要保护产能落后的企业,而是让国内一流的企业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纠正了进口恶意倾销的情况下,国内的多晶硅企业获得一个喘息的机会,继续保持技术全球领先、产业规模的明显优势,在中国做大做强三至五家企业足够了。”

  据朱共山介绍,当前,国内多晶硅“双反”已经获得了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能源局多部委的支持,但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各种名目的突击进口,仍不断涌现出规避“双反”措施的途径。一些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出口光伏产品。利用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保税政策,规避多晶硅“双反”征税,严重削弱了多晶硅“双反”的效果。以在2012年的数据为例,全国进口多晶硅8.2万吨,其中一般贸易3.9万吨,加工贸易和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达4.3万吨,加工贸易比重超过52%。由于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在原料进口与成品出口环节均不征收增值税,那么在多晶硅“双反”裁定征税后,加工贸易将成为规避“双反”征税的最大途径。

  “这值得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对一般贸易加工做同步限制,同时建议海关总署加大对多晶硅走私的打击力度。”朱共山说,“从2012年的情况看,口径内多晶硅进口比去年增长了18%。而中国大量的优质产能却不能充分发挥,对多晶硅这样的战略性高新技术原料产业造成极大威胁,后果非常严重。”

  “国内也需要宽松公平的政策”

  当前,国外联动打压国内多晶硅产业,扰乱公平竞争市场,而国内的政策市场环境也有待改善。长期戴在国内多晶硅头上的“双高”帽子也同样制约着多晶硅产业发展,严重阻碍国内多晶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回顾国内多晶硅产业发展初期,的确存在一些中小企业急功近利和盲目投资,导致国内多晶硅产业被戴上了“双高”的帽子。但时值今日,多晶硅产业发展已经没有了环保问题,副产物也完成全程封闭式循环利用。综合能耗水平已经从2009年每公斤150-200度下降到75度,早已不是“双高”产业。但“双高”帽子一日不摘,则意味着一系列出口退税、信贷等政策也无法享受,这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多晶硅企业发展主要瓶颈。

  朱共山说:“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双高’本来也不是多晶硅产业的本质属性。多晶硅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挪威、德国、日本、韩国等能源较为匮乏的国家,这些国家不仅没有将多晶硅产业外移,反而出台大量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支持等政策,扶持该国多晶硅产业的发展。以美国Hemlock为例,其在2008-2011年间,获得美国政府的各种资助达到7.46亿美元,并享受着非常优惠的电价支持。因此我国所谓的‘双高’只是产业初期发展过程中短暂现象,是与小水电、小煤矿、小造纸的所经历过产业调整一样的产业早期阶段。现在从多晶硅行业整体水平,尤其是先进企业的技术水平看,多晶硅“双高”的帽子应该摘除了,希望国家能早日为其正名。”

  多项优惠政策的取消使得国内处于幼年期的多晶硅产业无法与具有多年生产经验,已形成规模效应且得到政府大量补贴和优惠电价支持的国外多晶硅企业相竞争。“为避免我国多晶硅企业陷入全军覆没的危险,亟待政府重新审视和认识多晶硅产业发展的问题,通过有效手段扶优扶强政策促进多晶硅产业的发展。”朱共山说,“建议恢复多晶硅17%的出口退税政策,硅片的出口退税率从现行的13%提高到17%。”

  他说:“在技术路线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国外多晶硅企业的折旧和财务成本得到有效摊销,以及政府财政补贴和优惠电价的支持,生产成本可控制在16-25美元/千克之间,而我国大部分多晶硅企业的生产成本仍在19-30美元/千克。出口退税退的是已经征的增值税,退税到位可确保国内多晶硅企业与世界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我需要宽松的政策环境、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朱共山满怀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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